关于为“东道四号7期京东白条应收账款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时间:202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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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21716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东道四号7期京东白条应收账款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东道四号7期”)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东道四号7期”的转让业务。

二、 “东道四号7期”设立日期为2021623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东四7A”,证券代码为“136180”,到期日为2023623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东四7B”,证券代码为“136181”,到期日为2023623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证券简称“东四7中”,证券代码为“136182”,到期日为2023623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东四7次”,证券代码为“136183”,到期日为2023623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

三、 “东四7A”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东四7B”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东四7中”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东四7次”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 对首次参加“东道四号7期”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 “东道四号7期”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