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参与人:
2018年山东省政府一般债券(五期)、2018年山东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2017年河北省石家庄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河北省政府专项债券(七期)、2017年河北省邯郸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河北省政府专项债券(八期)、2017年河北省承德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河北省政府专项债券(九期)、2017年河北省秦皇岛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河北省政府专项债券(十期)、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六期)、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七期)、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八期)、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十期)、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十一期)、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十二期)、2015年上海市政府专项债券(一期)、2015年上海市政府一般债券(三期)、2015年上海市政府一般债券(二期)、2015年上海市政府一般债券(四期)、2015年上海市政府专项债券(二期)将于2019年8月7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山东省政府一般债券(五期)证券代码为“106683”,证券简称为“山东1808”,是2018年8月7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43%,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43元。
二、2018年山东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6684”,证券简称为“山东1809”,是2018年8月7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67%,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67元。
三、2017年河北省石家庄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河北省政府专项债券(七期)证券代码为“107864”,证券简称为“河北1718”,是2017年8月7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97%,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97元。
四、2017年河北省邯郸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河北省政府专项债券(八期)证券代码为“107865”,证券简称为“河北1719”,是2017年8月7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95%,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95元。
五、2017年河北省承德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河北省政府专项债券(九期)证券代码为“107866”,证券简称为“河北1720”,是2017年8月7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95%,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95元。
六、2017年河北省秦皇岛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河北省政府专项债券(十期)证券代码为“107867”,证券简称为“河北1721”,是2017年8月7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82%,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82元。
七、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六期)证券代码为“109372”,证券简称为“新疆15Z6”,是2015年8月7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19%,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19元。
八、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七期)证券代码为“109373”,证券简称为“新疆15Z7”,是2015年8月7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45%,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45元。
九、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八期)证券代码为“109374”,证券简称为“新疆15Z8”,是2015年8月7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47%,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35元。
十、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十期)证券代码为“109376”,证券简称为“新疆1510”,是2015年8月7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19%,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19元。
十一、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十一期)证券代码为“109377”,证券简称为“新疆1511”,是2015年8月7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45%,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45元。
十二、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十二期)证券代码为“109378”,证券简称为“新疆1512”,是2015年8月7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47%,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35元。
十三、2015年上海市政府专项债券(一期)证券代码为“109379”,证券简称为“上海15Z1”,是2015年8月7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19%,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19元。
十四、2015年上海市政府一般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109380”,证券简称为“上海1503”,是2015年8月7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45%,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45元。
十五、2015年上海市政府一般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9382”,证券简称为“上海1502”,是2015年8月7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19%,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19元。
十六、2015年上海市政府一般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9383”,证券简称为“上海1504”,是2015年8月7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47%,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35元。
十七、2015年上海市政府专项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9384”,证券简称为“上海15Z2”,是2015年8月7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47%,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35元。
十八、从2019年7月30日至2019年8月6日停办上述地方政府债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十九、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9年8月6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9年8月7日除息交易。
二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发行人划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九年七月二十四日